2014年新疆区内初中班测试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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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考 生 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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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大袋25份 |
中袋15份 |
小袋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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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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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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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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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双语实验班数学试卷需求数填入“汉文数学”栏内。
2、双语实验班和民语类考生用同一套汉语试卷。
3、新疆区内初中班测试卷款汇到自治区教育厅内地学生办公室。
订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办)(含区号): (手机):
2014年试卷付款、发放等相关说明
1.付款说明 (1)自治区各地、州、市订卷单位请按下面帐号、户名将试卷款以银行电汇票的方式汇入开户行。提卷时需验证电汇票复印件方可办理提卷手续。
户 名:新疆财政厅国库处
账号:0000010111122500011015
开户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北门支行。
备 注:在电汇票备注栏应注明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费
联 系 人:郭均萍
联系电话: 18999138330 0991-2671590
(2)兵团各师订卷单位请按下面帐户、户名将试卷款以银行电汇票的方式汇入开户行。提卷时需验证电汇票复印件方可办理提卷手续。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703101040002095-17。
开户行:农行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营业处
备 注:汇款单上标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费
2.试卷保管运送要求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属国家机密,按机要传递要求运送、保管和发放。
(2)运卷专车需有公安人员押送,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停靠、过夜时车上必须有2人以上值班。
3.试卷必须存放在具有机要保密条件的地点,并有2人以上负责保管,昼夜值班。
4.试卷按全疆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启用,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
5.如发生失密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及时追查责任。
6.发卷时间与地点
(1)2014年5月7—8日领取内初班的测试卷,发卷地点在新疆育人印务公司(乌鲁木齐市轻铁路199号)。
(2)2014年6月12—13日领取初中学考试卷,发卷地点新疆八一印刷厂保密车间。
(3)2014年6月12—13日领取内高班试卷,发卷地点在新疆育人印务公司(乌鲁木齐市轻铁路199号)。
自治区初中学考办联系人:艾尼瓦尔 手机:18999188006。请将订单发往艾尼瓦尔办公室:0991-2671566(传真)。
兵团初中学考办联系人:孔彩霞 0991-8882872(办),手机:18099627369。